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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2024年北京市测绘单位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 日期: 2024-11-05 17:18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土测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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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各测绘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773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我市测绘单位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共随机抽取了150家单位的150个项目。其中,甲级资质单位61家,乙级资质单位89家;专业类别包括测绘航空摄影与摄影测量与遥感项目28个,工程测量项目57个,界限与不动产项目28个,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22个,三维模型项目15个。另外,7家单位因报送项目不具备抽检条件,更换了申报项目。检查结果合格的单位140家,不合格的单位10家(详见附件1)。

二、主要问题

此次检查发现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详见附件2):

(一)作业未严格执行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

部分单位在作业中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随意改变或简化作业流程,出现重要数据计算方法、计算结果错误、关键参数约束欠缺等情况。

(二)内部质量检查工作不到位

部分受检单位未能有效执行两级检查制度,无检查报告或检查报告内容缺失、结论不明确,检查过程流于形式;缺少各级检验人员签署。

(三)提交资料文档不完善

部分单位提交项目文档不符合要求,存在原始数据和依据性起算数据提交不完整;技术设计和技术总结内容不完善、不规范、缺少各级签署;有些项目设计与作业过程不符、不能指导作业;资料整理、装订不规范等。

三、抽查不合格单位处理

根据《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文件的规定,对10家检查不合格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见附件1),依法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列入2025年度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及资质检查名单。整改完成后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单位将依照《测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果质量,强化内部质量控制,规范设置质检部门,切实配备质检人员,组织开展质量岗位技术培训。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认真编制合同和技术设计书等约定文件,同时加强与项目组织方的沟通,对约定文件的修改和调整要及时留痕并归档留存,有效保障过程资料及成果齐全。


附件1:2024年北京市测绘单位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结果.pdf     

附件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主要问题.xlsx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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