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函〔2021〕482号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项目建设,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持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经报请市政府批准,现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项目(变电站工程)供地审批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自2021年3月1日起,除全市性、系统性、跨区域的项目,其余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项目(变电站工程)用地的划拨供地事项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审批。
各区政府要充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在途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
特此致函。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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