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说明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我委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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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的说明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我委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