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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3年度勘察设计资质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 日期: 2024-01-18 15:12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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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规自发〔2024〕9号

北京地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12月10日、2023年12月10日—2024年1月10日开展两批次北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规划资质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含换发勘察文件专用章和图纸报审专用章)。现将检查结果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结果

截至2024年1月10日,共有1402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监督检查材料。经检查,结果为合格的单位1297家,具体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对于监督检查结果合格和部分合格的单位,我委将按程序换发工程勘察成果专用章、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规划编制成果报审章。从2024年开始,我市全面实行电子章,电子章已通过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智慧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网址:https://yewu.ghzrzyw.beijing.gov.cn/kcfw/qy/login.htm)推送至各单位(部分合格单位仅推送相应合格部分资质电子章)。各单位如有实体章使用需求,可凭电子章样式,自行刻印(刻章单位须经公安机关备案)。对于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和部分合格单位,可登录服务平台查看监督检查意见。

(二)我委自2024年1月11日起,启动日常监督检查和换章工作。对于监督检查不合格(含部分合格)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监督检查材料的单位,可登录服务平台,通过日常换章板块提交监督检查材料。检查合格的,按程序换发电子章。对于不及时按要求提交监督检查资料的单位,我委将加强日常动态监管。

(三)各单位在上报监督检查材料和使用专用章工作中,如需咨询相关问题,可联系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咨询电话010-68022699,或通过“北京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微信公众号“问题咨询”栏目留言。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 (2).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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