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
北京清尚陈设艺术有限公司:
我委在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时,发现你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并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你单位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0号)相关规定,我委拟撤回你单位的相关设计资质。
你单位对其上述核查结果或撤回相关设计资质行政许可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起5日内向我委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010-55594533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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