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21〕187号
北京地区各有关甲级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69号)要求,自然资源部定于2021年6月至12月开展2021年全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为配合做好我市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参检项目范围
我市具备工程测量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附件1),2019-2020年度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的工程测量项目成果均需参加本次检查。本次检查以控制测量和地形测量项目为主,但不限于此类项目。
二、项目报送规模
各单位报送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能反映相关单位测绘水平。如果没有相关项目需提交原因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自然资源部将同时从资质管理系统中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对于未按要求报送而从系统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列为必查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如实填写《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汇总表》(附件2)。故意隐瞒、拒绝和阻碍抽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将按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记入测绘地理信息信用管理系统。
(二)请各单位在2021年6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邮寄地址: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晾果厂甲七号B楼406室),并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zjzx@bism.cn)。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宝军 63959226,盖乐 55595409)
附件1 甲级单位名录(工程测量)
附件2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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