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3〕25号)、《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20〕4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启动2020年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选工作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264号),我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评选工作,并对评选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现正式授予北京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启动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安置房项目(榆垡组团)、清河街道“共建共享-美好社区”(美和园)项目“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称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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