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市级通知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部分测绘地理信息审批事项申报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 日期: 2020-12-01 14:56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字号:
  • 分享:

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部分测绘地理信息审批事项

申报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我委对部分测绘地理信息审批事项的申报系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事项

本次调整的事项包括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审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地图审核、测绘成果汇交等。

二、网址变更

申报网址由原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服务与监管平台,变更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yewu.ghzrzyw.beijing.gov.cn/gw/ssoLogin/login)。咨询电话:89150303、55594812(系统技术支持)。

三、试运行时间

本系统自2020年11月30日起进行运行测试,测试时间为期一个月。

四、相关说明

(一)针对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3项审批事项申请单位参阅《部分测绘地理信息审批事项系统简要操作说明(企业版)》(附件)后填报电子版,系统上传材料应为彩色扫描件,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针对地图审核事项,申请单位参阅《部分测绘地理信息审批事项系统简要操作说明(企业版)》后填报电子版,系统上传材料应为彩色扫描件,地图许可需要提交图集图册试样样图等实物资料,实物资料请递交至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晾果厂甲7号;联系人:陈琪;电话010-68514810。(可接受快递,请保存快递凭证)

(三)针对测绘成果汇交事项,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应对其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申请资料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得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三)地图图集图册的样图不得通过申报系统上传,需提交实物。

(四)如确需现场申请,应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申报窗口要求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测绘地理信息审批事项系统简要操作说明(企业版).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1123

(联系人:地名地信 王佳岩;联系电话:8915030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