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一有关证书监制单位的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委启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政许可证件。
特此通知。
附件: 京规自发[2020]260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京规自发〔2020〕26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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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一有关证书监制单位的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委启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政许可证件。
特此通知。
附件: 京规自发[2020]260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