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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外省市测绘资质单位来京承担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 日期: 2020-07-1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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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外省市测绘资质单位来京承担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0〕248

各相关测绘资质单位:

为加强我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测绘成果质量水平我委组织开展2020年外省市测绘资质单位来京承担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抽查单位范围:近三年内在我市承担测绘项目的外省市测绘资质单位(附件1)。

抽查项目范围2017-2019年度实施、2019年底前在我市完成的所有测绘项目。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报送及选取(2020年7月)

各相关单位填写《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汇总表》(附件2),按时报送我委。我委根据上报项目类别,结合我市重点关注,抽取项目。同时,组织被检单位召开首次会,下达监督抽查通知单,被检单位按要求报送抽取项目的纸质资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监督检查(2020年8月-10月)

我委组织被检项目的质量检验,形成检验报告,召开末次会,将检验结论反馈被检单位。被检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报告,经审查确需复检的,将组织复检。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

(三)公布监督检查结果(2020年11月-12月)

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不合格项目信息将移送至被检单位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处理,并抄送自然资源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如实填写项目信息,按计划完成本次监督检查工作。

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汇总表》须于2020年7月23日前提交,电子版报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通讯地址。

(三)拒绝和阻碍监督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将依法通报至单位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在京承担测绘项目的外省市测绘资质单位名录

2.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汇总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714      

联系人及电话盖乐、55595409;

邮箱:gtchc@ghzrzyw.beijing.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

 




京规自发〔2020〕248号_关于开展2020年外省市测绘资质单位来京承担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 附件1_外省市来京测绘项目监督抽查通知_单位名录

通知 附件2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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