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开竣工延期工作的公告
各用地单位:
我委为进一步规范开竣工延期工作,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期限内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要按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有关条款在到期前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分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由项目所在地分局进行开竣工延期受理及认定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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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开竣工延期工作的公告
各用地单位:
我委为进一步规范开竣工延期工作,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期限内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要按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有关条款在到期前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分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由项目所在地分局进行开竣工延期受理及认定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