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各有关甲级测绘资质单位: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632号)要求,我委配合开展全国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项目范围
我市具备测绘航空摄影资质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单位目录见附件1),2018-2019年度实施、2019年底前完成的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类测绘航空摄影项目成果均需参加本次检查。本次检查以三维地理信息模型项目为主,但不限于此类项目。同时开展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检查。
二、项目报送数量
各单位至少报送2个项目,报送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能反映相关单位测绘水平。如果没有相关项目需提交原因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如实填写《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汇总表》和《质量管理体系信息表》(附件2、3)。故意隐瞒、拒绝和阻碍抽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将按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记入测绘地理信息信用管理系统。
(二)请各单位在2020年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及质量管理体系信息表报送至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邮寄地址: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晾果厂甲七号B楼406室),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zjzx@bism.cn)。
特此通知。
附件:1.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名录(测绘航空摄影资质)
2.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汇总表
3. 质量管理体系信息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宝军 63959226;盖 乐 55595409)
附件1 甲级单位名录(测绘航空摄影)
附件2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汇总表
附件3 质量管理体系信息表
京规自发[2020]140号_关于配合开展2020年全国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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