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5)和相关标准,我委组织开展了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通州区河畔家园居住、配套公建及商业等非配套公建等1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5)和相关标准,我委组织开展了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通州区河畔家园居住、配套公建及商业等非配套公建等1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