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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日期: 2019-06-05 09:00
  • 来源: 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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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指示,紧紧围绕全委工作中心,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为牵引,以推动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开展立法研究,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有效推进,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彰显,全委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1、扎实推进立法研究,为规划国土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为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北京规划发展的新要求,解决本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立法工作计划,今年我委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修订工作,成立了条例修订专项小组,并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和市规划院就《条例》修订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专家论证会3次,专门赴上海、厦门和天津进行调研。经反复讨论研究,最终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此外,我委还将《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等3个规章上报市政府,建议纳入2019年立法项目。先后对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法制办备案。积极开展法规协调,为407个文件提出意见建议。共完成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答复361件。其中,针对市人大代表张杰庭同志提出的“关于北京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容积率和楼层设置调整的建议”以及隋市长批示意见,结合当前本市基础教育现状,对本市“基础教育用地指标”组织进行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上报市政府,为下一步调整本市基础教育用地指标进行了探索。

2、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我委牵头开展本市建筑许可和财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工作。一是牵头制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流程。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新流程包括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竣工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接入(与不动产登记并联)五个环节,将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内,受到世界银行和国务院充分肯定。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以来,我委牵头组织17个委办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国办发[2018]33号),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工作,制定了《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8]36号),将改革向政府投资项目延伸,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配合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我委共牵头或参与制定71项配套政策,已全面实施。二是积极做好韩正副总理来我市调研准备和与世行对接工作。积极参与筹备韩正副总理来我市调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组织工作,取得良好效果。3月份,参加了世行咨询团队磋商及上海营商环境高级别论坛,并与上海对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5月份,参加了世行数据核验团队磋商,梳理案例落实情况。10月底,积极迎接世行专家来我委调研“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建设情况,并就办理施工许可指标进行磋商。三是参与筹备世行高级别论坛。11月初,北京市政府、财政部、世界银行在北京国际饭店共同举办优化营商环境高级别国际研讨会。我委参加会议并就办理施工许可指标参加小组讨论,同时与俄罗斯代表团进行磋商。我委负责准备会议材料,并就办理施工许可指标进行详细分析对比并上报市政府。四是积极开展法规清理。配合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30件委发规范性文件,对11件由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制作的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建议废止

3、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规划国土管理工作有效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市委改革办督察意见。2017年,市委改革办对《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7号)(以下简称“7号文”)进行了专项督察,并形成了督察意见。今年,针对改革办指出的7号文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委认真组织各区政府和相关委办局开展整改,并起草改进工作报告报送市委改革办,受到充分认可。二是结合“一会三函”机制落实情况审计开展自查。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对“一会三函”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我委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对三年来我委落实“一会三函”机制情况进行梳理,起草报告并报送市审改办和市审计局,受到充分肯定。三是积极开展督查督导工作。结合规划、国土部门合并,我委及时研究规划、国土审批案卷全覆盖的督察督导工作机制以及案卷评查标准,先后制定三版《依法行政督查督导工作制度(试行)》,并征求委内相关单位意见,为督查督导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四是积极整改2017年土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为配合土地督察处完成土地督查任务,牵头起草了《关于坚决杜绝以行业主管部门批文或资金拨付文件替代用地审批文件的通知》,由市规划国土委会同相关委办局印发实施,对2017年土地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五是为解决重点工程、乡村民生工程及村民个人建房等涉及公益、民生项目的未批先建问题,起草了《关于对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未批先建问题加快处理的意见》,拟于近期正式出台,解决我委审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惑。

4、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水平。2018年,全委共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1465件,较2017年同比减少173件,降幅10.6%。截止12月31日,共败诉139件,其中复议案件败诉30件,较2017年同比减少30件,降幅50%。诉讼案件败诉109件,其中95件为不动产登记类无责败诉,14件为有责败诉。主要做法:一是建立行政复议诉讼应诉机制。结合规划、国土部门合并以及事权下放后分局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实际,对复议应诉职责分工,复议应诉工作程序、履行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强化工作考核和责任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此外,还建立了行政复议诉讼网上工作系统,目前已正式运行,实现了复议、诉讼案件全程网上办理。二是采取措施降低发案率和败诉率。结合本单位案件量大的实际,认真分析案件特点,对案件高发的领域查找原因,并适时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结合典型案例,对疑难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为业务工作提供指导,有效降低了发案率和败诉率。三是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在2017年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1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第一批公职律师证书的基础上,2018年我发又为29名分局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了第二批公职律师证书,壮大了我委法制工作队伍。此外,我委还办理检察院行政监督案件4件、行政赔偿案件3件。完成法院回函13件,落实司法建议5件,落实行政复议建议书3件。完成信息公开答复20件,协助法院执行1346件,办理市委政法委督促执行案件1件,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7件。

5、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按照《北京市推进网上办事实施方案》,区分规划和国土类公共服务事项,我委填报了《北京市市、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情况统计表》,明确了现状情况和2018年底的工作目标。向市审改办报送了《权责清单深度融合事项梳理汇总表》和《行政处罚事项梳理汇总表》。按照市审改办要求,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通知要求,为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结合我委权利事项清单,初步梳理出31项市场准入事项。配合本市营商环境改革,大力精简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事项。通过取消、调出、整合等方式,将142项市级事项(含市级独有、市区共有),精简为56项,共减少86项,精简比例达61%;将28项区级独有事项精简为6项,其中直接取消3项,调出5项,整合14项到市级事项中。精简方案已上报市审改办。二是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面,对现行本市规划、国土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中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认真清理。一方面,对存量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政府规章30件、规范性文件362件。另一方面,对新增政策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对今年制定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文件内容不存在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内容。

6、法制宣传工作。印发了《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对我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我委“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分解表和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提出具体要求。积极做好迎接市法宣办、自然资源部“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准备工作,将自查报告分别报送市法宣办和自然资源部。积极组织开展“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反垄断法宣传,以及庭审旁听和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9年,是我委机构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工程建设审批流程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搬入城市副中心工作的第一年,任务依然艰巨,责任更加重大。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委拟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指示,在委领导的坚强引领下,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继续抓好各项立法工作。2019年,全委共有8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需要修订或制订,时间紧、任务重、标准要求高,我委将加强与相关起草部门统筹协调,提前筹划,扎实推进立法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三是持续深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各项制度机制,并推动各项制度机制在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四是大力抓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深入研究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特点规律,真正在降低发案量和败诉率上下功夫,在指导和促进业务工作上下功夫,更好地发挥复议诉讼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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