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勘察设计资质监督检查审查结果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77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对企业提交的申诉材料进行了审查,其中204家单位申诉合格(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诉合格并已报送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单位请于2018年4月1日后到印章刻制部门(西城区月坛南街32号银岛商务楼5层523室),换领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换领新章应持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的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无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的单位,委托代理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有关书面说明(说明未申请图章原因),方可领取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
二、未提交申述材料或申述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勘察设计资质监督检查审查结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要求将于2018年4月另行通知。
三、针对第一批未申报但在2018年3月31日前补报年度监督检查材料的单位,将于2018年4月发布审查结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敏 吴鹏; 联系电话:68034458 印章刻制部门联系电话:685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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