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勘察设计资质监督检查审查结果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77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对企业上报的年度监督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结果
针对2017年3月补报年度监督检查的单位,检查结果为合格的113家(附件1),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102家(附件2)。针对按简单换证取得设计资质的原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在申诉期补充相关人员证件材料的,检查结果为合格的44家(附件3),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39家(附件4)。
二、处理意见
检查结果为合格并已报送201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单位,请于通知发布后到印章刻制部门(西城区月坛南街32号银岛商务楼5层523室),换领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换领新章应持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的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无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的单位,委托代理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有关书面说明(说明未申请图章原因),方可领取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
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请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7日以书面形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陈述材料。我委将于5月份在网站发布陈述材料合格单位的通知,合格单位可按通知要求换领勘察文件专用章或图纸报审专用章。对于未提交陈述材料或经审查仍不合格的单位,我委将责令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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