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甲1号(焦化厂保障房项目)1304-791、794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挂牌出让
补充公告
现对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甲1号(焦化厂保障房项目)1304-791、794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挂牌文件》(京土整储挂(朝)[2018]010号)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取消挂牌文件中第八条“竞得人须对该宗地地上经营性建筑规模的50%自持经营,自持年限为20年,自持经营期满后如需分割出售或转让需经朝阳区政府批准”的要求。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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