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函〔2018〕1512号
北京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集约化管理,推动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根据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委起草了《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个人可在2018年7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填入“意见和建议反馈表”中,邮寄或传真至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单位需加盖公章),并将相关电子文件发送至bjkscgb@163.com。
联系电话:010-68021801;传真:010-68030145;
邮箱:bjkscgb@163.com。
专此转达。
附件1:市规划国土委《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联系人:郭昱杉;联系电话:680218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