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相关推荐工作,为在评选表彰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照评选有关要求,现将拟推荐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如下:
一、推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1个)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地籍管理处(地名管理处)
二、推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个人(1名)
史 悦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馆员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
公示期间,在委和平里办公区设立公示意见箱(地下2层电梯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电话、信件和谈话方式向市地名普查办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 杨辉
联系电话:64409586;64409592(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1007房间(邮编:100010)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地籍地名处事迹材料 20181116.docx
附件2:史悦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20181116.docx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