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19年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生产安全。
二、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学习《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66号)等法规文件,并按照法规文件要求明确单位、各岗位人员隐患排查职责要求,不断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三、各勘察单位以及钻探劳务单位要继续加强外业钻探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做好一线劳务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钻探作业。同时,要积极利用“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系统”,配合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等相关单位制定管线安全防护工作方案,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
四、今年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各参建勘察、设计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的重要性,持续加大质量安全保障投入力度,保障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五、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强化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的岗位责任意识,严格把好质量安全关口,避免因勘察、设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所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及时总结和分析质量管理中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举一反三,确保从源头上杜绝勘察、设计文件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
特此通知。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