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验收办理途径变更的公告
为落实本市营商环境改革的有关政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民的服务,本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办理途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变更如下:
一、本市范围内,凡属由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申请参加由市住建委牵头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联合验收依托网络平台,实行网上办理,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建设单位在取得联合验收通过意见后,无需再办理包含规划验收在内的任何其他专项验收。联合验收办事指南请见:
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tzl/yhyshj/zxxx6/53591658/index.shtml
二、凡属2018年3月18日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均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已被纳入我委建设工程全过程服务监督系统,由监督部门通过该系统与建设单位保持联系,跟踪项目进展,主动提供有关服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至工程竣工,也将及时验收,出具核验意见,并直接推送给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故此类项目的规划验收已转为主动服务,无需建设单位申报。
三、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致函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及其各分局,我委机关和各分局将根据建设单位来函情况,积极提供核验服务,及时出具核验意见,并主动推送给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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