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 47 号)的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取消了14 项证明事项,其中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2 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2 项。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23 号)转发你们,请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遵照落实。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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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 47 号)的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取消了14 项证明事项,其中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2 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2 项。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23 号)转发你们,请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遵照落实。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