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36号)有关要求,我委委托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北京市汇源隆大理石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书在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提出。
联系人:高红
联系电话:010-55594539/94147(传真)。
附件:北京市汇源隆大理石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板.pdf
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docx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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