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内容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加工场及施工便道场地临时用地项目 |
申请单位 | 北京首发承平京平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
项目位置 | 平谷区东高村镇、黄松峪乡、夏各庄镇、南独乐河镇、金海湖镇 |
批准文号 | 京规自平〔临〕字〔2024〕6号 |
批复面积 | 41090.97平方米 |
使用年限 | 有效期至2026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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