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批复》,按照《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谷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本通告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水库等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土地权属状况、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数据预划登记单元范围,预划分6个登记单元,详见附件。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的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平谷区对应乡镇(街道)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平谷区乡镇(街道)统计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登记区域涉及平谷区乡镇(街道)统计表
序号 | 预划调查单元 | 涉及乡镇(街道) |
1 | 丫吉山林场 | 大华山镇、刘家店镇、镇罗营镇 |
2 | 四座楼林场 | 大华山镇、南独乐河镇、山东庄镇、镇罗营镇、平谷镇、王辛庄镇、熊儿寨乡、黄松峪乡、兴谷街道 |
3 | 金海湖风景名胜区林场 | 金海湖镇 |
4 | 西峪水库 | 大华山镇、镇罗营镇、熊儿寨乡 |
5 | 黄松峪水库 | 黄松峪乡 |
6 | 丫吉山森林公园 | 大华山镇、刘家店镇、镇罗营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