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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 日期: 2024-11-19 10:37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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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布如下:

1.坚持规划引领,坚守刚性底线,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加强国土空间全域要素管理,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保障高质量发展。在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中,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2.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对本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推进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3.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落实国家、市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等相关目标任务,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机制,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4.在编制镇域国土空间规划、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划,以及用地、建设项目工程审批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生态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及开发时序。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建立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5.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根据职责开展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关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研究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6.编制区级非建设空间规划,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7.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8.通过城市化改造、拆除违建、管网辐射等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压减生活面源污染。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

9.依照职责,组织对涉及土地、矿产等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提起诉讼及修复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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