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大南沟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22日。
登记单元名称 | 大南沟 | 登记单元号 | 110109431000067 | ||
空间范围 (坐落、四至描述) | 坐落: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 东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上清水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梁家铺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塔河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黄安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黄塔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双黄路),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八亩堰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百花山路),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张家铺村经济合作社 南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张家铺村经济合作社 西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张家铺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简昌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八亩堰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百花山路),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黄塔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双黄路),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塔河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梁家铺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上清水村经济合作社 北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上清水村经济合作社 | ||||
登记单元总面积(公顷) | 42.92 | 国有面积(公顷) | 1.15 | ||
国家所有自然 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全民 |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 资源类型 | 水流、森林、草原、荒地 |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
其他类型 | / | ||||
所有者职责 代理履行主体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8号
联系电话:010-69829622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 扫二维码查看)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