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青龙涧沟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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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元名称 |
青龙涧沟 |
登记单元号 |
11010943100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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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范围 (坐落、四至描述) |
坐落: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 北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柏峪村 东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柏峪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川底下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双石头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青龙涧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西斋堂村 南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西斋堂村 西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西斋堂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青龙涧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黄岭西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双石头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川底下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柏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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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元总面积(公顷) |
46.55 |
国有面积(公顷) |
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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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自然 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全民 |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 资源类型 |
森林、草原、荒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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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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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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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职责 代理履行主体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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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8号
联系电话:010-69829622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 扫二维码查看)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