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石羊沟(或沿河城沟)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08日-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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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元名称 |
石羊沟(或沿河城沟) |
登记单元号 |
1101094310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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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范围(坐落、四至描述) |
坐落: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 北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城村 东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口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城村 南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城村 西至: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口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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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元总面积(公顷) |
75.01 |
国有面积(公顷) |
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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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全民 |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 |
森林、荒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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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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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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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职责 代理履行主体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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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8号
联系电话:010-69829622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 扫二维码查看)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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