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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门头沟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总调查的通告

  • 日期: 2024-09-02 14:34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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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2号)等文件要求及市级统一部署,经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批准,在门头沟区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总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门头沟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总调查。

二、工作时间

本次开展门头沟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总调查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门头沟区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时间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开展时间

1

清水镇、斋堂镇、雁翅镇、妙峰山镇

2024年9月-2024年12月

2

军庄镇、龙泉镇、潭柘寺镇、

王平镇、永定镇、大峪街道、

大台街道、东辛房街道、城子街道

2025年1月-2025年10月

三、告知事项

宅基地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应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户籍材料、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互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相关资料。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单位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用地建房审批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村民应积极配合开展入户调查,进行界址认定、指界签字等事项。

四、收件地点

村(居)委会,请广大村民在接到村(居)委会通知后,按要求将资料提交至村(居)委会。

五、咨询电话

门头沟区各乡镇(街道)咨询电话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清水镇、军庄镇

李先生

13522182331

2

斋堂镇、龙泉镇

王先生

15711228656

3

雁翅镇、潭柘寺镇

梁先生

18910152382

4

妙峰山镇、王平镇、永定镇、大峪街道、

大台街道、东辛房街道、城子街道

于先生

15731355317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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