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2号)等文件要求及市级统一部署,经怀柔区人民政府批准,在怀柔区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总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怀柔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总调查。
二、工作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提交材料
宅基地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应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户籍材料、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相关资料。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单位应提交用地建房审批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村民应积极配合开展入户调查,进行界址认定、指界签字等事项。
四、收件地点
村(居)委会,请广大村民在接到村委会通知后,按要求将资料提交至村(居)委会。
五、咨询电话
1.喇叭沟门乡、庙城镇、泉河街道,联系人:纪先生,电话:18618165421;
2.宝山镇、九渡河镇、渤海镇,联系人:程先生,电话:18301218690;
3.长哨营乡、雁栖镇、怀柔镇,联系人:贾先生,电话:18210567420;
4.汤河口镇、桥梓镇、怀北镇、龙山街道,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710093065;
5.琉璃庙镇、杨宋镇、北房镇,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3260383783;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