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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东埠头排洪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 日期: 2025-07-02 16:06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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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东埠头排洪沟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07月02日-2025年7月22日。


登记单元名称

东埠头排洪沟

登记单元号

110108431000004

空间范围

坐落为北京市海淀区;东至: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 ,南至: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西至: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北至: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

登记单元总面积

(公顷)

21.64

国有面积(公顷)

14.23

集体面积

(公顷)

7.41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全民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

水流、森林、草原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其他类型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址:海淀区阜成路67号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航天桥)。

联系电话:010-68466463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pdf (扫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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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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