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18家单位《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环发〔2023〕27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开我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形成以绿色发展为目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等上位规划,我局有序组织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在街区控规编制过程中,同步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成果也与街区控规成果做好衔接。
推进建筑低碳化发展。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需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满足《北京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相关要求,达到绿色二星级标准。并开展节能设计,满足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要求。在“多规合一”初审与会商阶段,将项目设计方案推送至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征求意见,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节能审查等工作。
创建绿色低碳智能供热体系。我局积极推进北京京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状热电厂的烟气余热回收改造工程。该项目利用自有用地新建三座建筑,包括烟气余热利用热泵房、烟气冷凝水处理车间及余热深度利用数据监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5897.03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约3973.73平方米。项目采用立式余热锅炉技术,通过利用地下空间,减少了地上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建成后预计每年回收烟气余热约166兆瓦,可满足288万平方米建筑的供热需求,相应减排二氧化碳约7.1万吨。
完善生态空间体系。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我局扎实推进丰台区非建设空间规划统合编制工作,依照“区级非建设空间规划统合技术指南”要求,全面梳理评估丰台区非建设空间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为非建设空间保护利用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平衡路径提出优化引导方向。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的通知》要求,我局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完善了《丰台区2025年全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基础信息台账》,并编制了《丰台区2025年全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工作报告》。
推进未利用地整治复耕,具备复垦条件的优先复垦为耕地。结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耕地保护规划划定的大田,系统梳理现有耕地保护空间布局问题,寻找潜在复耕地块,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落实新增耕地联合验收机制,王佐镇庄户村土地复垦项目、王佐镇沙锅村土地复垦项目取得市级新增耕地验收批复。
加强未利用地保护,按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执法巡查工作方案》,对全区未利用地地块开展巡查,2025年共对未利用地巡查72次,出动144人次,检查144宗地。巡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违法占地情况。
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内执法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及处置工作。2025年市级共下发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测线索14宗,经召开分类审定会,上述线索均分类为实地未变化,其中2宗为空地,12宗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已按职责移送水务部门。
(三)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我局组织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修复任务,丰台区共涉及13个图斑,其中工程治理图斑3个,自然恢复图斑10个。同时持续做好已实施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绿化养护期验收及移交工作,对历史修复项目不定期开展现场踏勘,持续关注项目周边环境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