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新丰草河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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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元名称 |
新丰草河 |
登记单元号 |
1101064310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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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范围 (坐落、四至描述) |
坐落为北京市丰台区;北至:丰台区丰台街道、丰台区太平桥街道;东至: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南至:丰台区丰台街道、丰台区太平桥街道;西至:丰台区丰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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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元总面积(公顷) |
14.78 |
国有面积 (公顷) |
1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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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自然 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全民 |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 |
森林、草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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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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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主体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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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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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址:丰台区南苑路7号2层
联系电话:010-87016421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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