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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新丰草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 日期: 2025-12-05 16:31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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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新丰草河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5日。


登记单元名称

新丰草河

登记单元号

110106431000002

空间范围

(坐落、四至描述)

坐落为北京市丰台区;北至:丰台区丰台街道、丰台区太平桥街道;东至: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南至:丰台区丰台街道、丰台区太平桥街道;西至:丰台区丰台街道。

登记单元总面积(公顷)

14.78

国有面积

(公顷)

14.77

国家所有自然

资源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全民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

森林、草原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主体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其他类型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址:丰台区南苑路7号2层

联系电话:010-87016421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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