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应丰永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定于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B座209会议室对丰永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地,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有意旁听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18:00前(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逾期不再受理。听证当日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20分钟到达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B座入口进行签到,由工作人员引导入场。听证会开始后不再允许入场。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机构主持人安排。
旁听本次听证会须知如下:
1.旁听人员出席听证会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如实提供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尖锐器具等危险品,以及标语、传单、录音笔等可能干扰听证秩序的物品进入会场;
3.进入会场后需按指定区域就座,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记录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发言、提问或与听证参与人进行交流;
4.听证会期间,未经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场的,经主持人同意后,由工作人员引导退场;
5.未经主持人许可,不得对听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摄影;
6.不得在会场内抽烟、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实施其他影响会场秩序的行为;听证期间应将手机等移动设备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严禁在会场内接打电话;
7.需遵守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听证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8.听证会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通过指定通道有序退场,不得滞留;
9.旁听人员如违反上述须知及会场纪律,听证主持人有权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有权责令其退场。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天秀 ;联系电话:010-83779762)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