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山区龙山森林公园、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北京长沟泉水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批复》,按照《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本通告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房山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龙山森林公园、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北京长沟泉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界线为基础,结合土地权属状况、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地指界等数据预划登记单元范围,预划分三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的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一个区,四个镇:
房山区:韩村河镇、周口店镇、长沟镇、城关街道。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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