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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关于将房山区长阳镇碧桂园温泉小区三期(D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履约保证金拟转为监管资金的公告

  • 日期: 2020-09-0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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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土储房山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北京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公司”)为房山区长阳镇碧桂园温泉小区三期(D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资格,依据双方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合同》碧桂园公司已缴纳333万元履约保证金。现依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规范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履约保证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40号)文件要求,土储房山分中心拟将履约保证金转为监管资金。

公告期限:202092日至202099日。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土储房山区分中心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电话:89356428

来信来访地址:北京市房山良乡西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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