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收到首都医科大学提交的《关于申请注销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项目DX00-0509-0003地块、DX00-0509-0007地块、DX00-0509-0008地块、DX00-0510-0002地块、DX00-0510-0003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我局依申请注销首都医科大学作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5规自(大)建字0017号、2025规自(大)建字0011号、2025规自(大)建字0013号、2025规自(大)建字0012号、2025规自(大)建字0010号)。
现将拟注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4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
联系电话:010--50911588转4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2600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5规自(大)建字0017号、2025规自(大)建字0011号、2025规自(大)建字0013号、2025规自(大)建字0012号、2025规自(大)建字0010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5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