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试行)>的批复》(京政批〔2023〕23号)文件精神,由朝阳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构统筹推进本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具体工作。
自即日起,启用“朝阳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用章。废止原“朝阳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专用章”。
特此说明。
附件:朝阳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式样.jpg
朝阳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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