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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日期: 2023-03-10 10:34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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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分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列入分局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年初组织全体职工收看《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校长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讲座》;2月、3月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部分内容;以举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为契机,分局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内容。为全体党员下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书籍,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10月份主要负责人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题讲法治课,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规自工作全过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加快构建全域管控的城乡规划体系。统筹规划编制,《怀柔科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已批复;“三区三线”修改方案已完成;依法推进规划实施,扎实开展城市体检,形成城市体检成果;拟定了责任规划师工作计划,已建立总责任规划师制度及怀柔区责任规划师团队库。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规划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和“多规合一”平台作用。先后召开18次规划工作联席会,研究事项53个,为区政府在规划研究决策、土地供应、项目审查、自然资源管理保护、规自领域问题整改、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多规合一”平台推送项目24次,核发供地意见函1个,初审意见函5个,会商意见10个;核发各类行政许可、服务事项200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政策的贯彻宣传,优化办证流程,扩大综合窗口服务类型,压缩办结时限,实现服务效能双提升。今年以来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1466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证明6781本。

2、不断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一是落实好“疏整促”相关工作。完成5处临时施工暂设治理,2.2万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完成移交。二是闲置土地处置取得显著成效。已处置到位67宗、295.80公顷,总处置率上升至87%,为全市探索了历史遗留闲置代征用地的处置路径。三是强化批后监管,分局建立了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台账,建立业务科室与规土所相互配合的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实现动态巡查全覆盖。四是推进规划引领拆违腾地后续利用。2018-2022年拆违腾地图斑上报工作圆满完成,纳入拆后利用平台图斑数16241个,按照“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应建则建”的拆后利用原则,明确拆违腾地图斑利用方向。

3、耕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通过对各镇乡、街道落实耕地保护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全面推行“田长制”等措施,有效防止耕地“非农化”,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二是推进土地复耕用于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桥梓镇等5个镇土地复垦项目已完成自然资源部核查入库,产生新增耕地约1212亩;三是持续推进耕地保护空间调整优化。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优化,已正式启用;耕地保护空间划定成果落实了6.64万亩耕地保有量范围内全部为耕地的任务,圆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

(三)完善和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助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末位表态发言制度。本年度组织召开分局党组会18次。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履行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目前我分局起草的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7件,以分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清单等基本信息在委外网公示,并按时限要求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按月公示执法检查结果情况。2022年分局在委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4件,检查结果6069次。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分局配备执法记录仪16台、测距仪8台、执法信息采集站1台,用于制作音频视频客观记录现场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真正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2022年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26份。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认真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督促落实重要事项,抓好建议提案办理。2022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委员提案共10件,答复结果全部做到满意。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3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38件,办结134件,4件正在办理中。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推进“接诉即办”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分局“12345接诉即办”工作,结合市区两级接诉即办工作各项要求,梳理接件、办理、统计、归档等环节,重新修订《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12345接诉即办工作程序(试行)》。2022年全年分局共接受区中心转办案件458件,均按照规定完成答复办理工作。

2、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依法规范信访事项网上受理与网下办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汇总建账,梳理上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全力解决突出的信访问题,制定印发了分局《关于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的工作方案》、《二十大期间信访维稳保障工作方案》,不断推进信访事项化解力度。全年多渠道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件94件,已办结反馈88件,6件在办理当中;区长信箱共收到来信52件,均已办结。

3、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和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收到复议案件6件,诉讼案件10件,败诉案件各1件。

(七)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普法实效

1、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为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了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方案(2021-2025年)》,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开展分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促使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2、扎实开展法治培训教育。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单位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分局党组会会前学法,2022年共进行会前学法6次。坚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局首要政治任务,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法律知识讲座,由分局法律顾问结合规自系统具体案例,就当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信访工作、行政处罚等法律实务知识作了讲解;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司法局、委法制处、委信访与信息公开处、执法总队组织的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典型案例与实务交流培训会、“关于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的注意事项培训”等各类专题培训20余次。为全体职工发放《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学习问答》《2021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法规汇编》《新行政诉讼法疑难问题解析与实务指引》《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等法律图书300余本。

3、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不断总结完善往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宣传主题,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24”国家信访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时间节点,积极调动各种力量及宣传手段,通过与规划展览馆等7家单位共同承办世界地球日宣传系列活动、LED屏幕线上循环播放地球日公益宣传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业务相关资讯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月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11月每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测绘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9400余份,宣传品30000余份,悬挂横幅13幅,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氛围。

(八)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分局设立法制科(信访与信息公开科),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的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的督查督导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分局配备公职律师一名,参与行政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协助办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

分局与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由该律所指派一名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负责人,向分局提供法律服务,对职责过程中出具的各类答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及重大执法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对风险点提出法律意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防范行政法律风险。

(九)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上年度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问题,通过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述法活动、开展法治培训教育等方式进行整改,强化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对于上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储备有待提升问题,除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外,按照市级要求三次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多次协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并改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了违法行为查处业务能力。

二、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亮点

(一)摸排地灾隐患,加强地质环境类项目管理

分局全面摸排地质灾害隐患,组织实施对居民点、县级以下道路等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2022年共梳理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项目46处。为进一步规范地质环境类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本轮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实施,特印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地质环境类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细化制定了《怀柔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方案》。通过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确定了相关部门和镇乡政府有关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规范要求和相应责任,强化了项目施工管理、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力推进我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及地质环境类项目实施打下制度建设的坚实基础。

(二)加大批后监管力度,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为提升项目建设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土地利用动态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分局研究制定了《怀柔区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动态巡查工作方案》。2022年,分局主动靠前服务,会同区住建委、市利用中心对碧桂园酒店工程、龙山多功能用地逾期未竣工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约谈,围绕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明确告知用地单位违约情况,了解未竣工主要原因及措施,督促企业按期履行合同,力促项目尽快竣工。同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对全区供地项目进行动态巡查,截至目前,我区总巡查率为100%。

(三)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大力打击盗采矿产行为

怀柔区持续加大对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从违法线索发现到违法状态消除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深化区属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间的协同配合,形成了“公安分局巡查巡视、查扣车辆设备,规自分局立案查处、移送涉刑案件,属地政府动态巡查、积极配合”的联动执法机制,提高执法工作效率。2022年分局核查涉嫌非法采矿现场共计92处,其中配合公安分局昼夜处置现场 28处,立案查处矿产类案件17件,有效保护了我区的生态环境,减少了国家矿产资源的流失。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利用分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中心组学习,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法,提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带头讲法治课,不断提高分局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分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亲自部署定期听取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学法普法工作年度安排和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年初刘洋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党组会,对法治政府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法治建设要求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作为开展分局各项工作的指导和抓手。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2年,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方法不多。

二是在学习上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往往跟自己工作相关的法律学的多,能够全面掌握、深入研究规自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的人员不多。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以来,执法机构承担起国土、规划、矿产、测绘等二百多项行政处罚事项,对新情况、新问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不断加强规自领域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对照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质量谋划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常态化普法与重要节点普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方式新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加强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继续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落实好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大力抓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进一步提高应诉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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