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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 日期: 2025-04-15 14:50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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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本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委党组中心工作,以深化法治建设为总抓手,扎实推进立法、执法、守法各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本市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坚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作为委主任办公会会前学习内容,作为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的必修课,作为法治讲座、培训轮训的重要内容,落实到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学思悟践、学以致用,不断提升全委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相关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学习常态化,及时跟进学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新出台修订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市地方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依法行政有机统一,把委党组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的核心领导地位落到实处。不断强化规划自然资源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持续推进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二)推动审批服务更加规范高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围绕群众企业办事需求和体验,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协同联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优化办事指南。聚焦个人和企业需求,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建设。做好政策服务和政务公开,深化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持续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继续落实《北京市加强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三年行动计划》,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实现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以及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将行政检查事项区分为依申请开展检查、依线索开展检查和主动开展检查三种类型。依申请检查要落实好检查服务;对于上年度违法行为发生较少领域、检查对象信誉良好,或检查对象数量过大、违法违规行为零散发生、难以通过主动检查发现问题的,减少检查频次,或采用依线索开展检查;对于上年度违法行为发生较多领域,主动开展检查、加大检查频次。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程序和标准,落实“扫码检查”和“无事不扰”要求,鼓励通过技术手段,尽量采取非现场方式开展检查;对于确需现场检查的,要严格控制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扰企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检查工作合法、规范、高效。对问题要如实填写,客观反映问题发现率。

(四)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新一轮改革。在工程建设领域,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新一轮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聚焦关键环节,持续优化政策体系,打通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体验。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智能审批,打造智慧化服务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服务的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贴近行业需求,持续出台相关标准规范,强化监管,引导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政策解读机制,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范围,释放改革红利。健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激发分局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积极性,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推行“抵押即交证”服务模式,经营主体可一并申请办理土地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登记,满足项目建设不同阶段抵押融资需求。以辖区内信托公司为重点试点单位,推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案例在京落地。完善不动产登记综合查询功能,增加相关信息查询服务。落实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为全市18个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2025年登记责任保险。通过跨区受理、属地审核,实现非涉税业务线下“全市通办”。推动与上海、重庆、广州、杭州、深圳等5个创新试点城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逐步实现与长三角、成渝、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通办。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五)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关注耕地保护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法、密云水库保护条例等国家层面立法,适时开展我市相应立法前期工作。结合全市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我委《2025年度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在城市建设中分散插建楼房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北京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废止,以及《北京市测绘条例》《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令)修订立项论证工作。重点推进《北京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持续推进制定《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以及修订《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工作。持续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程序要求,严格上会前审核把关,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责任追究制度机制。发挥法治机构内部合法性审核把关作用,明确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履职程序,重视听取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机制,制发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涉及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方面,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七)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严格制发程序、明确审核范围、强化审核职责。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文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点》《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要求,建立全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编印《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手册》,不断强化审查的政策性、合法性、适当性、时效性等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水平。依托“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信息平台”,加强文件效力监测,对不符合上位法依据和管理要求的文件以及失效文件,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组织开展政策后评估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八)加强权力清单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要求,依法及时动态调整我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结合法规修订、“放管服”改革、职权划转等,及时对《行政职权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职权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行政处罚依据清理,形成行政处罚分类改革事项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做好有关清单的衔接。

(九)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修订印发《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执法查处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执法操作程序,规范内部审批流程和行政执法文书,提升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落实新修订《矿产资源法》和市依法行政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轻微免罚清单,严守法律刚性管控底线,采取容错纠错柔性执法手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范实施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宅类问题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全市“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抓好违建别墅、高尔夫球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

(十)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以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验收评估为契机,认真查找行政执法工作问题不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制定我委实施方案,加强对分局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开展依法行政督查督导,完善业务工作规则,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第三方调查评估,加强市级对各分局的培训指导,确保执法工作实体合法、程序严谨、有效实施。持续推进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填报。

五、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十一)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水平。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及时总结案件中暴露的共性问题,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完善同类问题处理标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创新法治培训、开展年度考核等方式,督促败诉率较高的部门以案为鉴,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建设。加强与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司法机关沟通协作,共同组织“丹心法治讲堂”等同堂培训活动,发挥府院联动沟通机制平台作用,增强工作合力,强化源头治理,努力降低案件发生量。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法院生效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履行的监督,不断强化对落实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的跟踪问效。

(十二)坚持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依法分类办理信访问题,认真落实“五化”“四到位”要求,不断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压实属地责任,持续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办理。完善我委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提升群众诉求办理质效。

六、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十三)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制定《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依法治理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落实委主任办公会、党组会等会前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行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通过委主任(分局局长)办公会、法治讲座、专题研讨班等形式,专题讲法每年不少于1次。全面落实《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实施意见》,采取现场旁听或者网上观看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积极参加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暨“八五”普法品牌推荐评选活动,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法》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利用“4.15”国家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5月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更好服务和支撑首都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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