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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 日期: 2025-03-06 18:16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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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全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首规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着力抓改革、促发展、防风险、守底线,推动首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首都规划权属党中央,不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持续加强中央政务功能服务保障。做好核心区控规第二轮三年任务收官,谋划新一轮重点任务。组织落实重点地区交通优化提升方案。推动奥体、雁栖湖等地区优化提升。高标准规划建设南中轴大红门博物馆群一期。深入推进核心区地上建筑规模减量。

不断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用好中轴线申遗成果,加快推进首批核心区重点文物腾退保护利用,推动有关重点文物开放。推动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实施。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审工作。制定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规范,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

高标准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化提升国际交往功能体系和配套服务,加快国家会议中心二期改造,推动先农坛特色场所活化利用,推进新国展二期多元化、复合化使用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建设,加快编制丰台科技园东区、高丽营组团等科创类街区控规,推动空间优化提升。持续抓好2029年世界建筑师大会筹备工作,围绕创建“世界建筑之都”,组织开展国际竞赛、论坛展览等国际交流活动。编制发布北京市英文地图。

进一步完善首规委办工作体系。加强重要议题谋划,全力服务保障二十届首规委两次会议召开。完善央军地协同落实首都规划机制,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督促落实首规委会议精神和决定事项,清单化抓好体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二、深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不断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布局

完善规划衔接落实机制。扎实开展总体规划、核心区控规、副中心控规实施年度体检。靠前谋划“一总规、两控规”实施评估前期工作,制定总规实施第三阶段目标任务,开展分区规划实施评估。做好“十四五”时期街区控规编审收官,谋划“十五五”时期编审安排,开展以街区为单元的体检评估,提升街区控规统筹能力。基本完成1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审工作,完善实施管理和评估体系。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研究制定符合首都实际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则,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

规划引领减量提质更新。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减量由总量管控向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转变,强化精准减量,年度再减量5.4平方公里。深入实施二绿地区减量提质规划和五年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开展地下空间立法调研,推动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地下空间互联互通。积极推进花园城市建设,制定花园城市场景营造规划设计指引、绿道系统建设导则,强化城市重点公共空间一体化设计。完成“两园一河”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支持平谷区提升金海湖滨水景观,打造功能复合、拉动消费的滨水活力空间。

深化站城融合和交通综合治理。开展北京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研究,持续实施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有序开展R6线一期等一体化规划方案编制,研究近中期轨道分期建设清单,围绕重点区域加强轨道公交两网融合。增补优化轨道微中心名录,创新激励政策,提升轨道站点周边的空间品质、功能业态、发展活力。压茬梳理轨道站点周边土地资源,引导城市资源和重大项目优先围绕站点周边布局。推动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建筑互联互通、一体化更新,规范分期实施项目连通的预留衔接机制,提升综合开发效益。围绕重点功能区、“两场八站”“学医景商”等重要区域和节点,加强交通效率分析评估,支撑交通治理决策。

有力支撑乡村全面振兴。完善乡村地区规划体系,统筹考虑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安排乡村产业发展、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探索乡村地区“通则管理”工作方式,提高村庄规划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指导各区用好用足点状配套设施用地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落地实施。发挥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作用,为乡村发展提供在地陪伴式服务。坚持“一区一策”,稳步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出台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提升“通勤圈”互联互通水平,持续推进市郊铁路东北环线改造提升。做好第二轮城市副中心控规实施工作方案收官,持续推进张家湾、台湖、宋庄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积极支持六环高线公园、北京服装学院、副中心规划建设主题展览馆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优化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行政办公区等周边地区交通组织,提升副中心交通通行效率。


三、增强改革内生动力,大力提升空间要素配置效率

增强优势地区要素保障能力。率先发布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大资源向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多点地区投放力度。土地供应与市场需求相衔接,指标优先向需求突出、配套条件较好和轨道站点周边地区投放。建立动态评估优化机制,持续推动产城融合、职住游商平衡,努力打造具有活力的区域中心。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继续引导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占比在65%左右。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完善交易规则,加大推介力度。出台“好房子”规划支持政策,优化住宅产品设计。

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完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储备库,把握“两重”重大机遇,主动谋划一批优先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动转化落地。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全力保障“3个100”市级重点工程、超长期国债、灾后重建、高精尖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市区两级联动机制,用好重点项目驾驶舱,充分对接、及时解决各区发展诉求。抓好新增耕地验收入库,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

改革完善土地管理政策。制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服务指南。完善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机制,持续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探索下放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审查管理权限,明确弹性年期出让定价、允许提前续期规则。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基准地价体系。开展土地储备绩效评价,提升“全口径”储备土地资源配置效益。指导各区用好专项债支持政策,积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开展三维地籍试点工作,明确应用场景和权利设置。

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全面谋划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新一轮改革任务,落实好“北京服务”工作要点。完善“改革示范区+任务管家”机制,开展“企业服务直通车”系列活动,创建规自“四有”政务服务品牌。出台规划许可延续、变更及容缺受理等规范性文件,在建筑师负责制项目中试行告知承诺制的规划许可办理方式。探索开发全流程三维数字化报审系统,构建全流程规划设计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持续创新非现场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检查质效。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拓展“跨省通办”合作范围,推进更多登记业务在银行网点就近申办,在“全市通办”“抵押即交证”等方面形成更多案例。


四、加强自然资源管理,进一步筑牢首都生态安全防线

量质并重加强耕地保护。推动市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获批实施,同步推动区级规划编制。衔接国家政策要求,先行推动破碎图斑整合归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过渡期耕地管理,完善补充耕地验收方法,抓好新增耕地管护情况“回头看”。与变更调查相衔接,扎实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重点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166万亩耕地保护空间内新增“非农化”行为。全口径开展耕地摸底,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与新增耕地验收、调查监测、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提升管理水平。

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统筹推进首都西部“山水工程”实施,力争年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系统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效果。全面完成“十四五”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编制“十五五”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出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导意见及配套政策,指导有需求的乡镇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发布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大力推进拆后利用,保持复耕、复绿、复蓝良好势头,鼓励暂不实施的规划建设地块“揭网见绿”临时利用。

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结合构建我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优化国土变更调查方式方法,建设国土调查云北京分中心,打造调查举证、数据处理、成果展示与应用分析一体的综合业务平台。建立健全地类认定、单体建筑监测采集等系列标准规范,完善现状“一张图”。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清单管理。有序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开展资产“实物量”清查和“经济价值量”核算,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滚动编制年度和三年储备计划,推动资金良性循环和土地资源有效供给。启动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评估,探索构建评估体系。优化完善代征用地管理。扎实推进区级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

高标准做好地灾防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从雨季主汛期应急型工作模式向常态化防治型工作模式转变。加强汛前地灾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更新隐患点,规范上账、销账机制程序。继续试点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加强已治理隐患点的效果评价,确保安全、稳定、可用。建强用好决策指挥系统,强化数据积累和应用模型建设,加强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研究,提升监测预警能力。规范预警响应、基层叫应等管理机制,扎实做好地灾防范宣传和应急演练。

持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巩固深化规自领域问题整改成效,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违建协查、林地执法协作联动,在有条件区域引入无人机等技防手段,探索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系统,提高快速反应、核查处置能力。落实“村地区管”,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涉集体土地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强化自主督察,督促抓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超大城市治理水平

提高民生服务水平。修订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满足群众对居住公共服务新需求。积极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继续推动打通项目办证路径,加大力度提高个人产权证办证率。保持“接诉即办”良好势头,加强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抓好农村宅基地确权“每月一题”。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推动源头减量,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继续推进第一批20个在途项目,再启动12个新增项目。

拆治结合抓好违建治理。坚持“拆、治、管、用”四位一体,以“治违”促“消隐”,治理违法建设2000万平方米。对新生违建“零容忍”,做好12345违建线索精准筛查、及时处置,与卫片执法协同联动,确保动态清零。制定历史遗留无手续建筑分类处置政策。研究城市更新范围内无手续建筑物认定相关政策,打通更新路径。

提高“多师”联动水平。发布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5周年工作报告,精心策划举办成果展,宣传优秀案例,推广“北京经验”。优化聘任、考核机制,规范引导责任规划师参与城市治理和规划实施。在民用建筑领域全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完善政策机制,扩大应用场景,形成更多可视化成果。研究制定责任估价师管理办法。鼓励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责任估价师联合参与有关重点项目,完善“多师”协同机制,提高综合效益。

服务保障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三京”“七通一平”等公共平台和共性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建设时空大数据平台,为全市提供二三维一体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强化实景三维数据等汇聚共享开放,拓展高价值数据应用场景。推动城市码加快形成覆盖。建设北京市自动驾驶地图智能审查平台,支持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完善“智慧规自”顶层设计,按照“四统一”要求,深化现状、规划、审批“一张图”建设,加强内部数据汇集整合,提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拓展智慧化应用场景。完善地名管理体系,提高数字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北京市测绘条例》《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等修订工作,持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府院联动,打造诉源治理品牌,切实保障企业及群众合法权益。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及时移送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涉刑线索。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建设,积极适应发展需求,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嵌入“平急两用”功能设计指南》等13项标准制定。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抓好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加强重大风险防控。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及自防自救能力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活动,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六、强化党建引领,打造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机关

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清单化、台账式抓好改革任务落地。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首都规划建设学习实践班成效。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四强”支部建设,提高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共学新思想 共担新使命”联学共建活动提质升级,聚焦首都规划建设中心任务,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提升抓改革、促发展的能力水平。

全面加强干部人才工作。选优配强二级班子“一把手”,持续优化二级班子专业、经历、年龄结构。完善年轻干部阶梯式培养路径,开展年轻干部赴基层挂职锻炼专项行动。统筹职务提拔与职级晋升。抓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大人才引进交流力度,促进委院融合。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优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健全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扎实开展委党组巡察,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取得实效。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加强风腐同查同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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