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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改革、优环节、聚政策 探索“旧学校”焕活新生机

  • 日期: 2025-09-25 18:19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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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平谷分局聚焦小切口、尝试微改革努力破解无手续建筑更新难题,推动闲置校舍用房盘活利用,转换应急处突实训基地,积极探索公服类设施更新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

一、基本情况

平谷区夏各庄镇张各庄中学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由于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调整等原因,校址闲置10余年。该校址位于规划村庄地区,地块布局零散、区位交通条件差,校舍年久失修且地上物手续缺失,存在较大安全消隐,盘活利用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和挑战。

平谷分局通过“微改革、优环节、聚政策”多措并举,将原张各庄中学闲置用地及校舍盘活更新为公共安全设施,作为应急处突实训基地,实现了存量空间提质增效、区域安全保障水平提升。



改造后示意图


二、主要做法

(一)共商共研,探索城市更新新做法、新经验

坚持“微改革、微创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共商、技术支撑”工作体系,合力推动存量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城市更新作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政策工具,牵头梳理区域限制资源清单和数据库,作为区发展的重要土地要素保障来源。住建、规自、发改、人防、园林等行业部门定期会商会办,研究更新路径、指导方案编制,梳理项目流程。组织熟悉区情、镇情的技术团队和责任规划师,积极主动对接服务项目主体需求,高效率、高质量编制城市更新方案及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加快推动项目加速落地。

(二)协同认定,破解无手续建筑更新难题

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分局指导属地镇政府,跳出拆违思维,打消问责顾虑,敢于处理复杂问题,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创新开展无手续建筑物的调查认定和分类处置工作。按照“先消隐再更新”原则,参照制定中的《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无手续建筑物认定处理意见(试行)》,结合公共公益补办相关规定,对该项目中成分复杂的现状无手续建筑,依法依规进行分类认定后,融合各环节集中处置。一是对于2000年前建设完成、无法进行卫星影像追溯的建筑,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历史遗留问题认定和处理;二是对于2005年—2010年翻、改建无手续建筑,依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公共公益项目认定后,依法简易处理;三是计划保留的现状建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明确整改工程措施。

简化流程提高效能。一方面,合理选择更新方式。先行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根据不同房屋现状,结合使用需求和设计方案,在更新方案中从使用功能、改造方式、资金投入上综合评估论证,确定了改建、翻建、扩建相结合方式,总投资约3782万元,较全部新建节省约500万元,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更高标准加速项目落地。另一方面,在坚持“先消隐再更新”原则基础上,区分类别认定后,无论是历史遗留、公共公益、加固改造情形,全部统一核发多规合一意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展施工图审查,纳入施工质量管理流程,确保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完成隐患消除整改即可,解决“安全加固后才能补手续更新”和“安全加固施工必须要有手续”互为前置问题。



(三统编分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统一编制,协同审查。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杜绝以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替代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为保障目标一致、路径一致、标准一致目标共性,并联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与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建设单位统一委托一家技术单位统筹编制,按各行业标准拆分完善后分别报审,为项目落地实施节省了约30个自然日。

主动服务,加快审查。立足“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处室指导下,平谷分局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及责任规划师优势,主动对接上位规划,将有关方案推送市区两级18家部门同步研究,现正开展招标立项工作,推送多规会商。

(四)系统服务,促进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发挥政策工具包叠加效用,最大化释放城市更新政策红利。联动园林、人防、住建等部门,在保障消防等安全前提下,明确保留原建筑不再单独配建人防工程、绿地率不低于现状等内容,推动各项政策集中发力。近远结合,科学合理确定规划实施时序。充分考虑周边道路、燃气、水电气热等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近远期结合制定规划策略和实施路径。同时,对周边畸零地国有建设用地下一步科学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路径建议。

城市更新不仅是物理空间的重塑,更是治理模式的创新,下一步,平谷分局将持续通过制度创新、制度赋能、服务升级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为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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