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根据《关于建立村和社区“两委”干部资格联审长效机制的通知》(京组办〔2019〕26 号)相关要求,以及《关于建立村和社区“两委”干部资格联审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门组发〔2019〕19号)相关规定,按照分局统一部署,第三规划自然资源所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开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工作人员依据审查职责对大台街道上报“两委”干部人选是否存在私搭乱建、违规占地行为进行核查,并按时反馈审查结果。下一步,第三规划自然资源所将根据部门职责,严把审核关,继续配合做好人员资格联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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