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日,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市领导批示要求,海淀分局与技术单位按照自然资源部制定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及《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要求,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海淀区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进行分类核定。本次核查主要有四季青镇、苏家坨镇以及西北旺镇范围内的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历史遗留矿山是指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的废弃矿山。具体包括: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废弃矿山;责任人灭失或难以确定的废弃矿山;因退出保护区或去产能等政策性原因关闭,在政府作出关闭决定时明确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的废弃矿山。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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