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导读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注重规划的实施和落实,本期内容,规划国土小编就从规划建设工作机制、城市体检评估机制、规划编制落实的公众参与制度、规划监督问责制度、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管控体系等角度给您做一个全面解读。
城市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将成为北京城市发展的法定蓝图。全市上下和在京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应坚持依法办事,涉及空间规划的事情自觉接受城市总体规划约束,坚决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尊重市民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调动各方面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及管控体系
全面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管控体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各级各项规划,实现底图叠合、指标统合、政策整合,确保各项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
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机制,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得到有序落实。
提高规划公开的透明度
实施阳光规划,在规划编制期间,适时向社会公示规划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控制性详细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及各级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制度,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级各类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决不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依据规划实施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导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划和落实规划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者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加强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是首都规划建设的决策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规划执行的检查,加强对重要问题的研究。完善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审议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的战略方针、阶段性工作成果及其重大调整、变更;审议本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和上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审议重要地区、重大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
加强宣传培训
拓宽规划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城乡规划工作氛围,推动首都城乡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利用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等,加强城乡规划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一批专家型城市规划管理干部,打造一支服务意识好、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的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队伍,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化知识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专家点评
柯焕章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
我做了几十年的规划工作,一路走来,确实规划的实施难度很大。我认为值得肯定的是,强调加强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职能工作。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还有其他的几个机构,承担了一些具体的管理工作,也发挥了相当的作用,后来被不断弱化。现在明确提出了加强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它的作用应该发挥的更大。希望把这个机构健全起来,为加强北京建设的进一步管理发挥更好的作用。
李晓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
我们经常讲,三分规划、七分实施,有一个好的规划和蓝图,更重要的是需要好的管控和好的规划实施。对北京来讲,其实城市规划管理一直是一个很复杂的难题。所有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管理,所有专项规划都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纲、为核心。一方面要坚定地、严格地、严肃地执行规划,另一方面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去适当地调整和优化规划,但是这种调整和优化是有边界的,是要坚持城市发展整体的理念和整体的目标,就是要守住城市最最重要的那些资源,守护住绿水青山,守护住良好的社会环境,守护住老百姓最迫切需求的人居环境。所以,提出对城市总体规划要进行体检、年度和阶段的评估,所谓的体检、评估就是不断优化规划对社会发展、对城市发展的适应性。
王凯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第一,从编制的角度来讲,我认为重视程度是非常高的。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一定是全市共同遵守的一个规划的原则,是需要全市达成共识的,大家共同遵守一个准则。但是过去很多年以来,我们对城市规划的理解就是一个部门、就是城市建设,这是不准确的。所以,新一轮北京市总体规划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和老百姓之间要达成一个共识,就是要建设“四个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如果这“四个中心”是北京功能的话,和它不相关的东西我们都可以疏解、改造、更新,这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就是执行力。三分规划、七分管理。我们过去有点倒着来,把很多的精力放在技术指标的测算、人口布局好看不好看上,其实规划最重要的是实施。规划的实施非常重要,领导重视、社会重视,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规章。
施卫良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总规划师):
首先是建立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和体检机制。经过“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机制建设,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通过规划检测、反馈,调整规划编制的内容,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
第二,建立规划监督问责的制度。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严肃执行规划,绝不允许违规和随意修改。同时把规划实施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区,在部门考核中把规划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察和考核。
第三,健全规划公开的制度。要实现阳光规划,要把各类规划的成果公开,规划的修改公示和规划编制的过程也要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通过这种广泛的公众参与来监督规划的实施,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林坚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主任):
多规合一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里面的重要一环,它突出体现了空间治理。就北京的规划本身来看,是体现了多规合一的思想的。尤其是非常明确地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精神,关于两图合一、两规合一的思想,很多指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衔接。同时在边界的划定过程中,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明确体现出来了,并且在更大范围内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集成到生态控制线中,为探索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合一做准备,这体现了北京这一轮规划当中的多规合一思想,是一个创新的做法。
叶裕民 (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
城市总体规划建构了包括42个指标在内的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评价体系,我觉得非常有创新性,并且根据我们城市总体规划的第8章“转变规划方式,保障规划实施”当中,我们北京市将根据这个指标体系去对城市建构体检评估制度,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把一年一体检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规划实施的依据,把五年一评估作为近期建设规划的依据,这样就是稳扎稳打,把我们的目标可以一步步落到实处,维护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规划目标的科学性、严肃性、可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