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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哪些人可以不计算在应列人数之列?

  • 日期: 2012-11-15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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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支部大会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下列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 、因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 、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 、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 、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 、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关系的; 6 、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某些情况没有转走组织关系的。凡属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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