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相关制度要求,结合《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内容,采取比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选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如下事宜:
一、服务事项:
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京财会[2017]946号)标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为下属事业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城乡测绘所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财务核算体系优化等相关工作的比选。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财务前期梳理:根据北京市通州区城乡测绘所适用的会计制度/准则,全面梳理近三年的财务数据,重点包括收入成本核算、往来账款清理、合同的全面整理归档,执行税务合规性检查;
(2)科目设置诊断与优化:针对现行科目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诊断并优化完善;根据管理精细度的需求设置辅助核算,并提出改进意见;
(3)内控体系的建设:梳理北京市通州区城乡测绘所内控现状,对现存体系中存在缺陷的部分进行合理优化及补充,构建充分可操作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为测绘所建立管理制度及配套的内控流程,完成风险矩阵和流程图绘制工作,编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手册,为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做准备;
(4)内控后续完善服务:在内部控制体系正式运行6个月后,还需供应商提供优化跟踪服务。针对6个月内内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进一步查找控制缺陷,优化内控流程,将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改进;
(5)为北京市通州区城乡测绘所建立预算与决算体系;
(6)配合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上线;
(7)财务后期服务:在前期工作完成的基础上,为测绘所提供日常财务核算质量控制与监督工作,定期辅导、监督日常财务核算的合理性与正确性,复核税务的合规性,确保财务核算体系整体运行质量与专业性,并提供相关培训工作;
(8)其他后续服务:供应商提供为期两年的跟踪支持服务,协助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改进,财务与税务支持工作,组织内部培训,帮助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为内部控制系统优化提供指导,提供电话、电子邮件支持以及时解决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北京有固定办公场所。公司信誉良好、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综合评价百家会计师事务排名中位列前30名;
(2)熟悉了解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和财务管理,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0项相关业务;
(3)比选单位需为中国本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接受外资会计师事务所竞标比选;
(4)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至少10年以上相关项目主持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需至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验不少于10年,除上述负责人外项目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税务师等资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比选人近3年内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比选材料要求
有意向的申请机构所递交的申请服务资料,包括:
(1)公司概况简介及其他相关资质;
(2)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比选报价:服务事项第1至第6项为固定报价;第7至第8项按每月、每次进行报价。
(5)工作服务方案(必须有保密方案);
(6)近3年内完成的10项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证明材料;
(8)比选方被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的承诺书;
(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承诺函。
以上比选材料格式自拟,递交时应装订成册,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比选材料应包括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所有比选材料均应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四、比选结果及比选人须知
(1)比选材料递交日期截止后,我局将在10日内按照相关规则完成比选程序工作。比选结果将在5日内通过《中选通知书》方式书面送达中选机构;未收到《中选通知书》的机构则未中选,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2)收到《中选通知书》的服务单位,自《中选通知书》所载明的日期起取得受委托服务资格,资格有效期为2年。中选单位应与北京市通州区城乡测绘所签订服务合同。
(3)中选服务机构在中选周期内不可拒绝提供服务,不得分包、转包。北京市通州区城乡测绘所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委托,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业务费用支付,如未发生委托行为,不支付费用。
(4)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申请时间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参与申请的资料印制及其他费用由申请机构自行承担,一经申请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五、经费来源
此次采购项目的服务经费为北京市通州区城乡测绘所自筹资金,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自主报价,但不保证价格最低标中选。
六、相关责任及违约处理
中选机构完成的服务工作应满足《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京财会[2017]946号)要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和遵守相关要求,如出现拒绝服务、违反保密要求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等问题,通州分局有权重新选取委托其它服务机构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七、比选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下午16:00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将不予受理。
地点: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9号楼105室
联系人及电话:梁辉 6955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