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编办印发的《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编办发〔2019〕17号),市规自委《关于划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规自党发〔2019〕130号),分局机关设立14个科室,所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5个行政执法机构: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队、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第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第二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第三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第四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机构职责如下:
1.履行本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勘察设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2.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组织编制、实施本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镇(乡)域规划。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及城市体检评估工作。承担城市设计工作。承担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间景观风貌规划管理工作。依法审查村庄规划。
3.负责本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的实施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本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依法调处相关权属纠纷。
5.负责本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本区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
7.负责统筹本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8.负责本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及统计工作。承担勘察设计、测绘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9.负责本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督察工作。依法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核验。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勘察设计、测绘违法案件。
10.完成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一2035年)》,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行政编制190人,实际170人;事业编制55人,实际48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43人。
退休人员6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1)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本次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高质量重点任务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聚焦理论与丰富实践相结合,破解难题与持续发展相街接,以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成效。
(2)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工作安排,对分局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全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强化督导问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持续培育机关党建品牌,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重点打造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建设,推动实现党建深融业务、互促同升共进的良好效果。
(3)持续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强抓实基层党组织,强化党支部制度建设,开展新任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素质,发挥各党支部、党小组教育管理主体作用,坚持严管厚爱,切实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按照市、区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
2.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
(1)加强顶层设计,以高质量规划推动发展。规划编制方面,镇域规划上继续重点协调推进北臧村,庞各庄,黄村镇域规划的市级审批工作;新城控规上继续推进大兴经开区、物流园区、中日示范区控规上报市政府工作。制度建设方面,持续推进责任规划师制度建设和宣传工作,专注责师工作顶层设计,差异化制定工作方案,激发责师制度活力。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方面,跟踪督查大兴区落实北京总规区级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统筹推进完善2022年度区级体检评估及整改方案落实工作;完成全区建筑规模管控实施细则成果转化;一区一策专题内容形成稳定成果;完成大兴区职住平衡规划实施策略研究成果;继续推进分区规划运行维护项目区级审查及市级备案更图工作,支持区级各类重点项目实施。
(2)优化创新服务,促进审批服务机制再提升。坚持营商环境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优势,以优化政府服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重点民生、产业项目重点帮扶,对“高精尖”产业项目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政策。推动北京四中、清华附中、安定医院等重点民生项目手续办理,力争首都医科大学二期工程、京南艺术中心、京南文旅项目明年开工;推动海子角安置房、邢各庄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华润收回地块、燕京药业、挪宝、美锦二期等区级重点产业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开展西片区、海子角、核心区一级开发地块以及西红门、青云店棚改项目平衡资金地块规划实施方案报批工作,合理确定用地性质规模,统筹开发建设时序推动土地入市工作。
(3)有序实施市政及道路基础设施项目。一是全力推动我区三期轨道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积极提升区域轨道出行条件,配合深化研究并稳定轨道线站位方案;落实一体化实施细则,加快推进轨道微中心规划研究及建设;结合控规编制优化站点周边用地布局,串联沿线重要功能区及居住组团;聚焦“轨道+土地”开发模式,合理安排站点1公里范围内土地上市时序,通过分期开发、分期建设,集聚地块热度与人气,有序开发资源禀赋较高的商业板块,精准捕获土地市场峰值;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市区轨道投融资模式深入研究,并针对后续三大设施投资模式积极向市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同步启动项目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保障功能完善。二是打造连片成网的绿道休闲系统网络,带动我区整体环境提升。落实《北京市大兴区绿道休闲慢行系统专项规划研究》成果,指导各部门、各镇街改善和提升慢行系统品质,保障绿道连续性和市民出行安全性。三是坚持民生为本、实干笃行,提高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城市韧性。进一步强化配套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同步规划统筹实施,提高土地利用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匹配度;发挥好“多规合一”平台作用,扎实推进我区韧性城市建设,高质量完善打造市政配套“好底子”。四是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与管理水平,推进市政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化工作。加强数据整理分析,找出重点区域进行针对性收集;探索建立大兴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化数据平台。
(4)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发挥牵头作用,按时完成两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以2023年实施城市更新项目作为重要抓手,加快部署,靠前指导。按照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指示精神,组织各属地按照《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相关要求,梳理并申报2024年-2025年大兴区城市更新储备库项目清单。
(5)加快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6.0改革。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及重点任务,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宣讲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和人群探索多维度的宣讲推广方法,同时计划明年拓展调查研究方向,进一步分析建设单位实际需求,关注研究政策的实际受益群体,结合案例制定更科学有效的宣讲计划,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落到实处。
3.土地供应与入市
一是积极稳妥保障土地开发和供应。2024年计划有效梳理全年商品住宅用地资源18宗,计划供地6宗,23.59公顷,预计成交价117亿元。2024年共梳理21块集建地资源,建设用地面积83.81,建筑规模约163.90万平米,预计交易金额156.51亿元,力争完成入市交易10块地。工业及租赁性住房方面,会同区发改委、区教委、区城管委等相关部门,完善入市地块周边公服、市政配套及高品质环境,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成土地供应工作。二是多措并举推介地块。组建区土地推介工作专班,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举办2024年大兴区拟供应地项目推介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企业深入了解项目情况,积极参与相关地块开发建设。三是持续梳理在施一级开发项目情况及批而未供项目情况,更新项目内批而未供台账,化解一级开发范围批而未供工作,加快办理西红门、西片区等项目道路及绿地移交工作。
4.耕地保护与土地复垦
一是做好复耕复垦和新增耕地验收工作。积极推进耕地保护空间内非耕地的复耕复垦和核实处置工作,确保耕地保护空间2023年度变更调查全部认定为耕地。加快推进整治项目、三非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盘活大兴区存量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23年底前争取完成新增耕地1.24万亩验收入库,2024年推进剩余项目和新立项项目新增耕地1万亩验收入库。下一步建立健全新增耕地验收督导机制,将任务分解到各镇和实施主体,会同区农业农村部门协调推进新增耕地验收,协调推进增耕地复核验收工作。二是开展大兴区耕地保护规划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研提大兴区耕地高质量保护利用模式。落实“田长制”,逐地块落位矢量坐标,定界立桩,分镇、村编制耕地保护管控图则,对耕地保护空间成果做好运用和管护。三是完善规划引领下大兴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要点。制定镇级工作方案,并积极争取部级、市级配套政策支持,推进试点镇落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工作。
5.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宅基地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发掘难点项目存在问题,明确项目解决时限,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协调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破解难题,逐步化解存量,确保完成市级、区级任务指标。二是审慎稳妥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专项工作。继续深入调研,探索实施路径,适时推进试点村开展入户调查和现状测绘工作;结合试点工作经验,指导各镇全面启动调查测量工作;建立会商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总发现的问题,确保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如期完成。三是按要求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在市级统筹的前提下,通过区级会商机制完成预划登记单元、地籍要素调查等工作,按时形成调查成果,汇交市专班。同时稳步推进跨区域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并按次序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6.加大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两违”执法和督查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结合卫片和巡查图斑,压实属地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坚决遏制新生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卫片执法和督察工作。按照“月核、月清”的工作要求,推动问题整改,确保一般违法性问题“清零”,力争全年卫片执法警示约谈问题“清零”。进一步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和要求,建立督察周报制度,会同相关单位,分析“症结”、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督察挂账问题整改。三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工作部署,推进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四是加大日常督办力度,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2023年行政履职考评结果为导向,对照标准认真查摆问题,推进各项业务指标全面提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0411.15万元,比2023年59193.82万元减少18782.67万元,下降31.73%,减少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类项目:北京市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建设项目耕地复垦资金预算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407.58万元,比2023年59193.82万元减少45786.2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7003.57万元,比2023年0万元增加27003.57万元,增加原因:新增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类项目:北京市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大兴区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二类费、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建设项目耕地复垦资金。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为市级垂直管理单位,区级预算只涉及项目经费收支,无基本经费收支。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比2023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二)项目支出预算40411.15万元,比2023年59193.82万元减少18782.67万元,下降31.73%,减少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类项目:北京市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建设项目耕地复垦资金预算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大兴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内外业复核及创建成效综合评价工作、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大兴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2024年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4个,占本年预算项目3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0411.15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件:
1.01收支总表
2.02收入总表
3.03支出总表
4.04项目支出表
5.0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6.06财拨总表
7.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9.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0.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11.11三公经费支出表
12.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13.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4.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