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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政策解读

  • 日期:2023-02-14 00: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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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市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修订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并印发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工作规范》起草的背景和基本情况

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物权编有关不动产的规定和国家层面有关不动产登记政策,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关于压缩时限、简化流程、精简材料的工作要求;规范近几年我市新增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登记工作,解决日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们梳理了《民法典》中不动产登记相关条款,整理了近年来国家层面与市级层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同时借鉴了上海、广州等地的经验做法。本规范新增了林权类登记等内容,修订了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内容、共有方式变更的登记事项等内容,规范了申请材料。

《工作规范》广泛征求了向中央单位、市级单位、区级单位、行业专家、行政相对人等五十余个部门意见,汇总完善并形成了最终稿,共计23章9万余字。

二、《工作规范》修订的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确保各类登记程序充分融合,新旧制度之间有衔接。

二是结合实际原则。《工作规范》紧密结合了我市实际情况,对登记程序、申请主体、提交材料、审查要点等内容按照我市相关政策进行规范、增加和细化。同时注重吸纳多年来实践中总结的好的经验做法,便于登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便民利民原则。为更好服务群众,《工作规范》在国家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压缩业务办理时限、精简业务办理材料、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三、《工作规范》颁布后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变化和新提出的便民措施

《工作规范》颁布后,更加有利于维护交易登记安全、保障物权稳定,明确登记程序。实现一个窗口办理,精简材料、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减少群众负担。

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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